環氧煤瀝青漆標準GB/T 27806-2011代替了環氧煤瀝青漆標準HG/T2884-1997
GB/T 27806-2011 環氧煤瀝青漆防腐涂料
1、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環氧瀝青防腐涂料的產品分類、要求、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、標志、包裝和貯存等內容。
本標準適用于以環氧樹脂和煤焦瀝青為主要成膜物,加入固化劑、溶劑、顏料等組成的雙組份涂料,包括普通型底漆、面漆和厚漿型底漆、面漆,主要用于水下及地下等鋼結構和混凝土表面的重防腐涂裝。
2、規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.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單)適用于本文件。
GB/T 1725-2007 色漆、清漆和塑料 不揮發物含量的測定
GB/T l728-1979 漆膜、膩子膜干燥時間的測定
GB/T 1732-1993 漆膜耐沖擊測定法
GB/T 1740-2007 漆膜耐熱熱性測定-法
GB/T 1766-2008 色漆和清漆 涂層老化的評級方法
GB/T 1771-2007 色漆和清漆 耐中性鹽霧性能的測定
GB 1922-2006 油漆及清洗用溶劑油
GB/T 3186 色漆、清漆和色漆與清漆用原材料、取樣
GB/T 6682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
GB/T 6742-2007 色漆和清漆 彎曲試驗(圓柱軸)
GB/T 8170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教值的表示和判定
GB/T 8923 涂裝前鋼材表面銹蝕等級和除銹等級
GB/T 9264-1988 色漆流掛性的測定
GB/T 9271-2008 色漆和清漆 標準試板
GB/T 9274-1998 色漆和清漆 耐液體介質的測定
GB/T 9278 涂料試樣狀態調節和試驗的溫濕度
GB/T 9750 涂料產品包裝標志
GB/T 13288.1 涂覆涂料前鋼材表面處理 噴射清理后的鋼材表面粗糙度特性
第一部分:用于評定噴射請理后鋼材表面粗糙度的ISO 表面粗糙度比較樣塊的技術要求和定義
GB/T 13452.2 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測定
GB/T 13491 涂料產品包裝通則
3、產品分類
本標準將環氧煤瀝青涂料分為普通型和厚漿型兩類。
4、要求
產品應符合表1的要求
表1
項目 | 指標 | |
普通型 | 厚漿型 | |
在容器中的狀態 |
攪拌后均勻無硬塊 | |
流掛性/μm,≥ | - | 400 |
不揮發物含量/%,≥ |
65 | |
適用期(3h) |
通過 | |
施工性 |
最施涂無障礙 | |
干燥時間/h,≤ |
24 | |
漆膜外觀 | 正常 | |
彎曲試驗/mm,≤ | 8 | 10 |
耐沖擊性/cm | ≥40 | |
冷熱交替試驗(三個循環) | 無異常 | |
耐水性(30d) | 無異常 | |
耐鹽水性(浸入3%NaCL溶液中168h) | 無異常 | |
耐堿性(浸入5%NaOH溶液中168h) | 無異常 | |
耐酸性(浸入5%H2SO溶液中168h) | 無異常 | |
耐揮發油性(浸入3號普通型油漆及清洗用溶劑中48h) | 無異常 | |
耐濕熱性(120h) | 無異常 | |
耐鹽霧性(120h) | 無異常 | |
不揮發物含量大于95%的產品除外;含鋅粉的產品除外 |
5、試驗方法
5.1 取樣
產品按照GB/T3186的規定取樣,也可按商定方法取樣。取樣量根據體驗需求確定。
5.2 試驗環境
除另有規定,制備好的樣板應在GB/T9278 規定的條件下防止規定的時間后,按有關檢驗方法進行性能測試,干燥時間、彎曲試驗和耐沖擊性項目應在GB/T 9278 規定的條件下進行測試,耐水性、耐鹽水性、耐堿性、耐酸性和耐揮發油性項目在23℃±2℃條件下進行,其余項目按相關檢驗方法標準規定的條件進行測試。
5.3 試驗樣板的制備
除另有規定,試驗用馬口鐵板、鋼板應符合GB/T 9271-2008的要求,馬口鐵板的處理按照GB/T 9271-2008中4.3的規定進行,普通鋼板的處理按照GB/T 9271-2008中3.5的規定進行,噴砂鋼板進行噴砂處理,其除銹等級達到GB/T 8923中的規定Sa2.5級,表面粗糙度達GB/T 13288.1中規定的中級,即丸狀磨料Ry(40-70)μm或棱角狀磨料Ry(60-100)μm。按表2的規定制備實驗樣板,用GB/T 13452.2中規定的另一種方法測定漆膜厚度,當涂料供應商對其配套體系涂料品種、涂裝道數、涂裝間隔時間、涂層干膜厚度等有特殊要求時,按其要求制備試板,但在實驗報告中注明。
表2 制板說明
檢驗項目 | 底材類型 | 底材尺寸 | 漆膜厚度 | 干燥及養護時間 |
施工性 | 馬口鐵板 | 200×100×(0.2-0.3) | 普通型:45-50 厚漿型:100-120 |
除施工性和干燥時間外,漆膜外觀噴涂后放置24h觀察,其余項目恒溫恒濕條件下養護7d后檢驗。 |
干燥時間、漆膜外觀、彎曲試驗 | 馬口鐵板 | 120×50×(0.2-0.3) | ||
耐沖擊性 | 普通鋼板 | 120×50×0.5 | ||
耐水性、耐鹽水性 | 噴砂鋼板 | 150×100×3 | ||
冷熱交替試驗、耐堿性、耐酸性、耐揮發油性、耐濕熱、耐鹽霧性 | 噴砂鋼板 | 150×100×3 | 普通型漆膜總厚度 90-100 厚漿型漆膜總厚度 300-350 | 每道間隔24h,最后一道后于恒溫恒濕條件下養護7d后檢驗。 |
注1:主劑和固化劑按比例混合,在23℃±2℃條件下熟化30min后制板。 注2:施工方式可以采用涂刷、噴涂、刮涂等方式,施涂道數不定,只要達到規定膜厚即可。 |
5.4 在容器中的狀態
打開容器,用調刀或攪拌棒攪拌,允許容器底部有沉淀,若經攪拌易于混合均勻,可評為“攪拌后均勻無硬塊”。主劑和固化劑應分別測試。
5.5 流掛性
將主劑與固化劑按產品規定的比例混合,攪拌均勻,在23℃±2℃條件下熟化30min后按GB/T 9264-1988的規定進行。
5.6 不揮發物含量
將主劑與固化劑按產品規定的比例混合后,按GB/T 1725-2007的規定進行。烘烤溫度為120℃±2℃,烘烤時間為2h,試樣量約2g。
5.7 適用期
將混合并攪拌均勻后的試樣約250ml,倒入內徑(70-80)mm,容量約300ml的金屬制罐中,在23℃±2℃下放置3h后,若粘度沒有明顯增長,沒有膠化跡象,易攪拌均勻,則可評定為“通過”。
5.8 施工性
施涂過程中無明顯阻力,無明顯拉絲、氣泡、流掛等現象,可評定為“施涂無障礙”。
5.9 干燥時間
按GB/T 1728-1979中實際干燥時間的甲法測定。
5.10 漆膜外觀
在自然日光下目視觀察樣板涂漆面,若漆膜平整,允許略有刷痕,無起皺、色斑、縮孔、針孔現象,則可評定為“正常”。
5.11 彎曲試驗
按GB/T 6742-2007的規定進行。
5.12 耐沖擊性
按GB/T 1732-1993的規定進行。
5.13 冷熱交替試驗
將實驗樣板涂漆面朝上,置于-20℃±2℃的恒溫箱中,水平放置1h,取出后于23℃±2℃下放置30min在置于80℃±2℃的恒溫箱中放置1h,取出后于23℃±2℃下放置30min,此為一次循環,3次循環后觀察漆膜表面,如3塊試板中至少有2塊不出現起泡、開裂、脫落現象,則可評定為“無異常”。如出現以上現象,則按GB/T 1766-2008的規定進行描述。
5.14 耐水性、買鹽水性、耐酸性、耐堿性和耐揮發油性
按GB/T 9274-1988中浸泡法的規定進行,試驗介質分別為符合GB/T 6682中規定的三級水、3%NaCL溶液、5%H2SO溶液、5%NaOH溶液,符合GB/T 1922-2006規定的3號普通型油漆及清洗用溶劑油。如3塊試板中至少有2塊不出現起泡、開裂、脫落、生銹現象,則可評為“無異常”。如出現以上現象,則按GB/T 1766-2008的規定進行描述。
5.15 耐濕熱型
按GB/T 1740-2007的規定,如3塊試板中至少有2塊不出現起泡、開裂、脫落、生銹現象,則可評為“無異常”。如出現以上現象,則按GB/T 1766-2008 的規定進行描述。
5.16 耐鹽霧性
按GB/T 1771-2007的規定進行,在試板上劃一道平行于試板長邊的劃痕進行試驗,如3塊試板中至少有2塊劃痕兩側3mm以外區域不出現起泡、開裂、脫落、生銹現象,則可評定為“無異常”。如出現以上現象,則按GB/T 1766-2008的規定進行描述。
6 檢驗規則
6.1 檢驗分類
6.1.1 產品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形式檢驗。
6.1.2 出廠檢驗項目包括在容器中狀態,流掛性、不揮發物含量、適用期、施工性、干燥時間、漆膜外觀。
6.1.3 形式檢驗項目包括本標準所列的全部技術要求。在正常生產情況下,彎曲試驗、耐沖擊性每三個月至少檢驗一次,其余項目每年至少檢驗一次。
6.2 檢驗結果的判定
6.2.1 檢查結果的判定按GB/T 8170中修約比較法進行。
6.2.2 所有應檢項目的檢驗結果均達到本標準要求時,該試驗樣品為符合標準要求。
7 標志、包裝和貯存
7.1 標志
按GB/T 9750的規定進行,包裝標志上應明確各組份配比。
7.2 包裝
按GB/T 13491中一級包裝要求規定進行。
7.3 貯存
產品貯存時應保持通風、干燥,防止日光直接照射應隔絕火源,遠離熱源,產品應根據類型定出貯存期,并在包裝標志上明示。